根据6月13日的一封官方公函,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FM)对交易加密货币的实体是否符合许可法表示怀疑。
在这封发给加密货币投资者的公函中,监管机构称,与其相关的“风险”意味着这些该公司可能无法履行任何许可义务,“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持怀疑态度的部分原因是,与加密货币及其管理带来的风险。”
有意思的是,根据荷兰金融监管法规,加密货币的投资并不受任何形式的监管,只不过某些活动可能需要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的许可。到目前为止,欧盟国家对加密货币的法律监管尚未明确,欧盟委员会对这件事的态度也是相当矛盾。
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在对加密货币进行评估后发现,“实际上,市场参与者对加密货币知之甚少。”
除此之外,该公函还指出,“除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之外,AFM非常怀疑加密货币投资机构的管理人员能否通过资质审核。”
本月初,荷兰中央银行(DNB)表示,区块链技术不能满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需求。其最新公告中表示,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缺点是容量不足,能源消耗高导致效率低下,以及付款缺乏确定性。虽然区块链技术可能可以提高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抵御外部攻击的能力,但这是以牺牲能效为代价的。
尽管如此,一份5月底发布的政府报告认为,加密货币对本国金融系统的风险较低,因为加密货币的资本化程度较低以及传统金融机构的参与并不积极。报告预测,与政府金融机构的互动会加剧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报告还指出,加密货币不是“货币替代品”,用户通常宁愿持有加密货币而不是将其作为日常的支付方式。